庆阳女生轻生 最近安徽17岁女孩,在警察眼皮底下投河自杀了,你有什么看法
时间:2023-03-31 21:13:42 浏览量:89635

最近安徽17岁女孩,在警察眼皮底下投河自杀了,你有什么看法?
先来看看现场的视频。慢悠悠的施救警察。
17岁女子跳河自杀情况
2020年12月4日下午1时许,安徽望江。一17岁高中女生在现场施救警察的注视下,走向深水区,突然沉入水中,在经过艰难的几次挣扎后,消失在河水中,后经施救,尸体被打捞上岸。经警方初步认定,女子属自杀。这就是这起事故的大致情况。
最近几起落水被救事故的比较
俗话说:没有对比,就没有伤害!不比不知道,一比吓一跳!就让我们先比较一下下面三起落水事故的施救情况吧。或许能让我们从中悟到什么是高尚,什么是低劣?什么要赞扬,什么要批评?
最近几日,我知道的落水事故有三起。第一起:是《潇湘晨报》报道的不会游泳的27岁外卖小哥,在11月24日在江苏苏州跳进冰冷的河水中,救起一位70多岁的老人,为此当地的警方正在为外卖小哥申报见义勇为(见下图)。
第二起:是光明网报道的在12月3日,江苏江阴利港街道西石桥社区居家湾村84岁老太太冒着自己的生命危险,跳进同样冰冷的河水里,救起邻居家3岁儿童(见下图)。
第三起:是12月4日,在现场多名施救警察及辅警的注视下,眼睁睁的看着安徽省安庆市的一名17岁女子,沉入水底溺亡(见下图)。为此,这些警察被停职接受调查!
有话要说,说四点
看到这三起大相径庭的落水事故以及不同的施救者和结果,感到有话要说:
一、救人是一种自发的道德行为还是一种责任义务行为?
在上述三起事故的前两起事故中,一个是27岁的外卖小哥,一个是84岁的老奶奶。他们都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,不是什么国家公职人员。在他们遇到别人有危险时,他们根本没有考虑个人安危,没有考虑自己会不会游泳,没有考虑自己是不是有这个义务或责任。因为他们连自己身上的棉衣都没有脱,就直接跳进了冰冷的河水中去救人!而在第三起事故中,他们却是警察,他们有责任有义务去拯救生命,可是他们却眼睁睁的看着下水者站在冰冷的河水里,一步一步往深水区走去。最终在无奈的挣扎中,消失在现场警察的视线里。她的死,可以说是最不应该发生的。因为,她的身边站的就是警察,站的就是人民的保护神,仅仅几米之遥。而当女子在水中挣扎时,现场的警察还不紧不慢地往水里慢慢的走去,而且还手拉着手……但是警察们却没有拉着在水中无奈挣扎的女子的手……
二、现场的人民警察和辅警们怎么想?
一个17岁的女子,花落水中,再也没有出来。而且还是在这么多警察及辅警的注视下和施救中,沉入水底。那么,作为警察,人民警察,在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,应该是挺身而出,还是手拉手的慢慢向前,一步一趋。现场的视频看得很清楚,女子开始站在浅水区,离河岸边上的人民警察也只有几米远,这时候水很浅,如果警察脱下棉衣,趁女子不注意,一伸手就能把女子抓着拉上岸,救上来。可是,现场施救的警察却没这样干。好像是在做着女子的思想工作,想让女子自己走上岸边来。可是,女子没有听,而是往水中深处去。这时候,可能水底情况有变化,女子突然坠入深水区,就这样,在人民警察的注视下,挣扎了几下,沉了下去,从此离开了这个世界。看到此,人们不仅要问,对于现场施救的警察及辅警,施救方法和措施你们是怎么想的?施救的方案你们是怎么制定的?施救的工具是什么?难道从接警到现场,一路上你们都没有考虑这些问题?
三、现场的人民警察是不是存在失职等行为?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》第二条明确规定: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,维护社会治安秩序,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、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,保护公共财产,预防、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。从这条规定看,警察,人民警察,其天职就是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,守护社会平安,弘扬正义,惩治邪恶。但是,当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,不积极主动施救,而是你拉我、我拉你,大家成为一条绳上的蚂蚱,大家成为“命运共同体”,这是一种怎样的心态,这是一种怎样的想法?他们是不是失职,是不是渎职,甚至是不是涉嫌犯罪?作为普通百姓,我们搞不懂。可是,作为警察,是执法人员,我想你们肯定懂法律,肯定知道自己的行为是不是违法或犯罪?即使你们不知道,肯定有人知道。因为你们已经被停职了,你们一定要接受调查!(下图网友评论)
四、期待调查结果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》第二十二条第(十一)项明确规定:人民警察不得玩忽职守,不履行法定义务。
女子自杀,属个人原因。可是面对自杀的女子,人民警察的施救是不是经得起调查和评论,已经有声音出现了。如何平息社会公众的质疑,警方到了说话的时候了。调查真相该是水落石出的时候了。相信法律会给出一个公道,让老百姓心里没有疑问,让人民警察更好的为人民服务。人民警察为人民,该多好。
最后寄语:
生命,对于我们来说是珍贵的,它不仅仅属于我们自己,而且有时候也属于别人。如果因为自己对自己生命的放弃,为此而让别人搭上性命,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漠视,而且也是对别人生命的极大不尊重。
在这个世界上,虽然有许多不如意,有许多烦恼,但是我们应该往前看,往好处想。生活或许本就如此,前进的路上可能不会一帆风顺,可能时时处处充满险滩激流,布满荆棘坎坷。
但是,只要我们抬头,仍然能够看到太阳;只要心中装满阳光,前进的路上就不会有黑暗。世间本无路,走的人多了,也就慢慢地变成了路。只要自己努力,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,没有过不去的险滩,没有解决不了的难题。
活着,比什么都好。